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分別是什麼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分別是什麼

一、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是什麼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分別是什麼

合同成立時間

1、一般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2、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但並未簽字蓋章,意味著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後達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認為合同成立。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不在同一時間的,最後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3、確認書形式的合同成立時間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在此情況下,確認書具有最終承諾的意義。

合同的實際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時可從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中推定當事人已經形成了合意和合同關係,當事人一方不得以未採取書面形式或未簽字蓋章為由,否認合同關係的實際存在。

二、合同的成立地點

1、一般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工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2、書面合同的成立地點。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綜上所述,合同成立的條件和地點根據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的方式是什麼樣子的,若是採用書面方式則簽字蓋章之後便是合同生效的時間,蓋章的地點則是合同蓋章的地點,若是用電報電話等方式簽約,則合同的簽約地點預設為合同收件人的營業地點為合同簽約地點。

標籤: 時間 合同 地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shiwu/hetongjiufen/400d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