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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範圍行醫醫療損害

超範圍行醫醫療損害

超範圍行醫醫療損害

發生糾紛的時候,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就需要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處理。醫療糾紛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類糾紛,很多醫療糾紛都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而規範醫療行業和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國家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別是醫療糾紛法規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瞭解了相關法律規定才能妥善解決好醫療事故糾紛,防止在發生後續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超範圍經營不再處罰

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6條規定:超出核准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2萬元以下的罰款。
雖然舊的檔案對於超出經營範圍規定了處罰,然而新的相關檔案中將這些超出經營範圍處罰的條款予以了廢除。也就是說,按新檔案的規定,超出經營範圍經營一般不屬於違法行為,不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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