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買賣標準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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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的買賣標準合同書
房屋程式碼: 定金合同 (供商品房預訂時使用) 甲方(賣方): 住所: 郵編 :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 預購方 ): 住所 : 郵編 : 證件名稱: 證號 聯絡電話 :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樣本(新)。 第一條 乙方預訂座落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為人民幣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人民幣 元。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不超過15天),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____市商品房銷售合同》。 第五條 在本合同的 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 第六條、 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 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樣本(新)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就具體合同條款難以達成一致,且存在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 ) 份,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期限(不超過15天)內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約定期限內未簽訂的,按本合同 第五條執行。 第十條 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樣本(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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