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經營合同 >合夥合同 >

合夥生產銷售化妝品協議書

合夥生產銷售化妝品協議書

合夥生產銷售化妝品協議書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怎麼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ngyinghetong/hehuohetong/v5pdj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