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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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被收購後,被留用員工問題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應當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也可以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ngying/shougoujieda/y5o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