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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轉戶口遷移需要什麼證明?

娃轉戶口遷移需要什麼證明?

娃轉戶口遷移需要什麼證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戶口需要什麼證明

1、所需證明材料 (1)申請入戶的書面報告; (2)房屋產權證、他項權證或收件收據; (3)購房人與入戶者關係證明、戶籍證明(或戶口簿)、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指非農業戶口); (4)未滿18週歲者不得單獨立戶;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程式 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准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憑《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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