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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戶口遷入手續

惠州戶口遷入手續

惠州戶口遷入手續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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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當事人在當地就業滿3年,並且參保社保滿3年的前提下,辦理戶口遷移的手續及需要的證件、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登記證(租賃合同)、勞動合同、居住證、社保證明等證件及資料;

  2,去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戶口遷移的證明;

  3,戶口接收方的集體及戶主出具同意接收戶口的證明;

  4,帶上上述證件及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申請遷入戶口,領取戶口“準遷證”;

  5,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5〕63號):

  二、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

  (四)有序放開部分地級市落戶限制。在河源、韶關、梅州、汕尾、陽江、肇慶、清遠、潮州、雲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區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其中綜合承載壓力較小的城市,可以適當放開就業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限制。城區人口數量達到大城市以上規模的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茂名、揭陽市,參照執行上述城市落戶政策。以上就是對惠州戶口遷入手續是怎麼樣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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