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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變更撫養權? 協議離婚後

怎樣變更撫養權? 協議離婚後

      現在的快節奏生活,導致有些夫妻在結婚方面都比較草率,過了一段時間發現雙方並不適合生活在一起,這時往往會選擇離婚。但是有些人可能在離婚後後悔沒有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其實在離婚後還是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

協議離婚後,怎樣變更撫養權?

      在我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後在任何時間裡都可以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一般都是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的。所以如果有一方發現對方並不適合撫養孩子,而自己對孩子的撫養問題更有優勢。這時想申請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

      1.雙方自行協商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父母在合理的範圍內自行協商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應當被允許。所以,無論是協商離婚還是起訴離婚,如果雙方離婚後,並不一定要法院來審理決定孩子的撫養權,雙方在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上達成一致協商成功,也沒有違反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請求會被給予允許。不過雙方達成一致後,要向相關機構進行備案,

      2.協商不一致還可以進行訴訟變更

      如果雙方在離婚後對孩子的撫養權有異議,私下自行協商後,還是不能達成一致,這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獲得孩子的一方應該向法院提供自己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明和各方面的收入證明。收入證明一般包括自己正式工作的工資和獎金,如果有房租,股票等,還需要提供房租和股票收入及分紅。各項收入證明需要有相關部門的蓋章。

      離婚的雙方在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一定要謹慎,以防在今後的生活中後悔自己的決定,如果有一方後悔一般可以進行協商或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向法院提供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是十分關鍵的,如果在收集證據和準備材料時存在困難,可以找專業的律師從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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