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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撫養費可以更換嗎?

離婚後撫養費可以更換嗎?

離婚後撫養費可以更換嗎?

孩子的父母雙方離婚時,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決定的撫育費數額,隨著時間的推移,可能會出現撫育費不足或給付撫育費的一方出現特殊的情況,因此必然要對其撫育費進行變更。

所以,法律允許變更撫育費,但必須依法變更。

1、變更子女撫育費,應另行起訴。

2、符合法定事由,法院應予支援。

變更撫育費必須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給予支援。

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幾種情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要求增加的。

僅有此法定事由還不夠,還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給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援。

無論是增加、減少撫育費,父母雙方首先應該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時,可訴請法院解決。

1.減少撫養費的情況: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繼父或繼母願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2.增加撫養費的情況:子女撫養費可以依法變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孩子撫養費的更換隻要符合法律規定是允許的,通常情況下會出現減少或者增加撫養費兩種不同的情形,如果存在爭議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的,減少撫養費需要提供法定有效證據證明支付撫養費造成自身生活困難等,而要求增加撫養費也需要證明原支付標準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條件。

標籤: 離婚 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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