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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離婚小孩怎麼判

出軌離婚小孩怎麼判

出軌離婚小孩怎麼判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如果一方出軌,那他屬於婚姻過錯方,而另一方又想撫養孩子,那就有極大的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此外,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是子女的監護人。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原則進行裁決,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身體狀況、個人素養、家庭環境、平時照顧孩子的情況、子女的年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標籤: 離婚 出軌 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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