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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法院申請禁止探視令?

能否向法院申請禁止探視令?

一、能否向法院申請禁止探視令?

能否向法院申請禁止探視令?

生活中也有可能在探視孩子的時候,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一定的影響,這個時候分得撫養權一方是可以要求另一方禁止探視的,這樣的也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援。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

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

1、探望一方對子女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

2、探望一方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為的。

3、探望一方有嚴重的健康障礙,威脅子女健康的。

4、探望一方存在嚴重品質缺陷直接威脅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二、探視權的行使方式是什麼?

子女探望權行使是指離婚後,間接扶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進行具體、細緻的安排。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併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間接扶養方可與子女單獨交流。

間接扶養方在行使探望權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採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麼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在孩子撫養方面,有一方是直接撫養方,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並享有探視孩子的權利。一般情況下不可以剝奪探視權,但是探視的方式方法嚴重影響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撫養方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請材料,要求中止探視權,禁止對方探視。

標籤: 探視 法院 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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