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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再婚變更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協議約定再婚變更撫養權可以嗎?

一、離婚協議約定再婚變更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協議約定再婚變更撫養權可以嗎?

離婚協議約定再婚變更撫養權是可以的,一共有兩種方式:

(一)雙方協商

夫妻雙方可以就孩子的撫養權變更進行協商。

(二)訴訟解決

第一步:收集證據

(1) 證據包括:對方未盡撫養義務的證人證言;生活開支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孩子的意見等等;

(2) 整理證據時,考慮影響法院判決的因素: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第二步:原告起訴

1.法院管轄: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

2.離婚起訴書:原告需要將孩子撫養權變更的訴求在起訴狀中寫明。

第三步:等待法院立案

在起訴後,法院會經過審查,7日內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將予以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法院退回原告的起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證據,並告之理由。

第四步:法院調解

法院在審理就離婚案件中,通常會先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調解。如果通過法院調解,雙方就孩子撫養權的變更能達成一致的,法院會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字生效。如果雙方經過調解沒有達成一致的,法院會進行開庭審理。

第五步:調解不成,開庭審理

需要開庭審理的孩子撫養費變更案件,法院會送達傳票給原被告,通知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六步:法院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原告撫養權變更的訴訟請求,作出判決。

第七步:給孩子落戶

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處,進行辦理戶口的變更。

二、孩子撫養費的變更情況有什麼?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

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孩子撫養費的變更情況主要有三種:增加撫養費;減少撫養費和免除撫養費。如果是一方沒有收入來源的,很可能免除或者是減少孩子的撫養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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