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法院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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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法院對遺產繼承的調解書是否和遺產公正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所有繼承人對遺產分配協商一致後共同辦理。2,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到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辦理其他動產繼承公證,可以到繼承人住所地公證處辦理。
3,辦理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所有在世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
(3)所有去世繼承人死亡證明;
(4)需要辦理公證的房產證、存摺、車輛證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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