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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收養兒童政策及條件

武漢收養兒童政策及條件

武漢收養兒童政策及條件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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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兒童條件有哪些

收養兒童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且年滿三十五週歲。
但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
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二、無子女且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如有正當的職業或可靠的經濟來源,能夠照顧被收養人的生活並可負擔其相應的經濟開支等。
但收養成年人除外。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且有正當的收養目的,不違背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及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
如果是為了玩弄女性或長期姘居而收養異性子女,就不能允許。
四、收養人有配偶的,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而且必須由夫妻共同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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