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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訴訟離婚中判決離婚嗎

在訴訟離婚中判決離婚嗎

在訴訟離婚中判決離婚嗎

訴訟離婚中是否會判決離婚,區分的標準就是看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為前提。

我國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七十九條有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提出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受理並且審理離婚案件時,都是要先進行調解;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是會判決離婚的。准予離婚的參考的具體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一)夫妻中一方發生了重婚或在婚姻存續中還與他人同居的;

(二)夫妻中一方對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對待家庭人員的;

(三)夫妻中一方平時有賭博和吸毒等惡習,並且屢教不改的;

(四)夫妻雙方確實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滿二年的;

(五)如果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請求的。法院應准予離婚。

(六)夫妻一方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應准予離婚。

(七)夫妻一方採取隱瞞欺騙的方式領取了《結婚證》的,相關提供的材料都是虛假的。

(八)夫妻雙方存在包辦、買賣婚姻,如果一方提出離婚或者兩人雖共同生活多年,但沒有夫妻感情的;

(九)夫妻一方因犯罪進入監獄,被法院依法判處長期徒刑,因為這個違法行為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的。

(十)夫妻一方婚姻存續期間故意與他人通姦、同居,經說服教育還是不改,而且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後進行調節都不能和好的情況。

總之,在我們遇到的日常的離婚訴訟案件中,人民法院是根據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並且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一般就會判決離婚。

標籤: 判決 離婚 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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