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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戶口一定要遷回去嗎

離婚了戶口一定要遷回去嗎

不一定,可以分戶,不用遷回去。但最好遷回原籍,離婚後女方戶口能遷回原籍。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親屬的方式遷回,但是要當地村(居委)出具關係證明,然後去派出所辦理,如果雙方的戶口性質不同的話不能,也不能去當地單獨立戶,除非有當地的房產證

離婚了戶口一定要遷回去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標籤: 遷回去 戶口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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