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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適用於訴訟離婚嗎

“離婚冷靜期”適用於訴訟離婚嗎

離婚冷靜期”不能適用於訴訟離婚。
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根據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適用於訴訟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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