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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代理人需要做什麼

離婚代理人需要做什麼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原告訴訟代理人的職權包括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參加案件訴訟等,具體的職權要依據代理合同的許可權而定。

離婚代理人需要做什麼

訴訟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許可權內,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在中國,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的案件外,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自訴人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均可由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標籤: 離婚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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