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離婚 >

和平離婚協議書的寫法明細

和平離婚協議書的寫法明細

和平離婚協議書的寫法明細
律師解析:和平離婚協議書的寫法:
1、夫妻雙方基本資訊;
2、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3、財產分割;
4、子女的撫養;
5、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6、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7、落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lihun/5kerl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