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的性質是什麼
- 離婚
- 關注:1.55W次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是辦理離婚登記的必備材料,因此,我國法律上不承認口頭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lihun/40gr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