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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離婚起訴多久可以判離

一方離婚起訴多久可以判離

一方離婚起訴多久可以判離

在無法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夫妻可以考慮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最終也是有可能會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而此時是否能離婚要看法官最後作出的判決是怎樣的,經過審理之後才會對案件作出判決。那一般離婚起訴多久可以判離呢?請一起在下文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一方離婚起訴多久可以判離

即使提出訴訟,對於婚姻案件的審理,也要符合法律規定期限。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二審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4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所以,堅持離婚的一方到法院訴訟離婚,不是說很快就可以解決的。

二、哪些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1、人民法院判決是否離婚,是從維護家庭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大原則考慮,所以對於判決離婚的案件,比較謹慎。

2、只有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情形,法院才會判決離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間經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間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太大,或者婆媳關係不合,象這樣的情形起訴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現實中,因為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不一樣,因此導致實際每起案件花費的時間不同,這點還請大家清楚。如果是協議方式離婚的話,則只要滿足了條件,同時離婚材料也是齊全的,那麼最多半個小時就可以領取到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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