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結婚 >

夫妻財產約定的有效要件是什麼

夫妻財產約定的有效要件是什麼

夫妻財產約定的有效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一、夫妻約定財產製的生效條件包括:
(1)締約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締方雙方必須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約定必須雙方自願。
(4)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利用約定規避法律
二、約定的效力分作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兩方面。
1、對內效力即對夫妻雙方而言。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對外效力即對第三人而言。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用書面形式。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jiehun/31nx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