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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反悔中斷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反悔中斷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反悔中斷了怎麼辦?

可在協議離婚後三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後的當事人享有反悔和起訴要求變更或撤銷當初離婚協議的法定權利。如果的確存在當事人所說的這些情況,法院是應當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的。但實踐中當事人的這種訴訟請求往往又很難勝訴。理由是:

1、離婚協議就證明了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不是真實的意思,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任何一方都不會在協議上簽字。人民法院首先會推定此協議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除非有充足的證據能夠推翻它。

2、原告當事人此時要承擔完全的舉證責任,舉證證明當初在離婚時的確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而一般的欺詐和脅迫行為,是不足以推翻原來的協議的。比如,一方經常到另一方單位去吵鬧的行為,是不足以成立脅迫的。人民法院一般也不會以顯失公平為由推翻協議的。

3、即使有法定的可變更或撤銷的情形,原告當事人也很難舉證。一般來說,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只有當事人雙方在場,要求撤銷協議的一方也沒有充足的證據能夠支援自己的主張。

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過程中一定要慎重行事,在違背自己真實意願的情況下,不可先行簽字離婚,再試圖在離婚後起訴要求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這條路一般情況下是行不通的。另外,如果對方的確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一定要保留相關的證據。只有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才可起訴要求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

因此如果雙方想要進行協議離婚,那麼一定要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夠進行簽字,因為協議離婚之後財產分割一旦中斷,雖然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發起起訴要求法院審理之後對財產分割的協議進行變更,但是除了有重大欺詐或者是脅迫等等不合法的現象存在在這個分割財產的過程中之外,法院一般是不會對財產的分割進行撤銷與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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