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案例 >

父母的遺產子女放棄孫子可以繼承嗎

父母的遺產子女放棄孫子可以繼承嗎

父母的遺產子女放棄孫子可以繼承嗎

一、父母的遺產子女放棄孫子可以繼承嗎?

父母的遺產子女決定放棄繼承權的,孫子無權繼承,孫子並不是法定繼承人,在特定條件下,才享有代位繼承權。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遺產的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三、放棄繼承權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法定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孫子滿足法定條件的才享有代位繼承權,並不是說子女放棄繼承權後孫子就可以理所應當的繼承遺產。而且,放棄繼承權的決定只能發生在遺產繼承開始後,被繼承人在世的情況下,不存在放棄繼承之說。放棄繼承權的決定生效後,當事人是不能反悔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jiating/jiatinganli/jrojy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