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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與離婚有區別嗎?

無效婚姻與離婚有區別嗎?

無效婚姻與離婚有區別嗎?

一、無效婚姻與離婚有區別嗎?

無效婚姻與離婚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二、婚姻無效的法律後果內容是什麼?

1、婚姻無效,當事人之間自始不具有夫妻人身關係。婚姻關係產生的夫妻人身方面的權利義務,不適用於無效婚姻關係的婚姻關係。該後果包括當事人之間不是配偶關係、雙方親屬間不發生姻親關係,相互間也不適用以夫妻身份為基礎的各項規定,如監護、代理、收養以及告訴才處理的犯罪等。

2、婚姻無效當事人之間自始不具有夫妻財產關係。無效婚姻的當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身份,因此當事人之間不適用以婚姻關係為前提的夫妻財產製的規定。為保護無過錯當事人的信賴利益,婚姻被宣告無效的,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按共同共有處理,但有證據證明為當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當事人對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無法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但是,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人民法院審理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案件時,涉及財產處理的,應當准許合法婚姻當事人作為有請求權的第三人蔘加訴訟

3、婚姻無效當事人不能以配偶的身份相互繼承遺產。

4、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過錯方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既包括婚姻被宣告無效給無過錯方帶來的精神損害,也包括因締結婚姻造成的財產損失。

5、在無效婚姻中受胎或出生的子女,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此外,在監護、收養等涉及父母子女關係的事項中,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也不受父母婚姻無效的影響,無效婚姻當事人在終止同居關係時,有關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等問題,應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

婚姻無效和離婚最終的結果雖然都是婚姻關係的解除,但是這兩個概念在本質上是有著不同的。如果雙方就婚姻無效或者是離婚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明確提起的案由,因為婚姻無效採取的是一審終結制度,不進行二審不接受上訴,因此必須要嚴謹。

標籤: 離婚 婚姻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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