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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打離婚官司能查到財產轉移嗎?

夫妻離婚打離婚官司能查到財產轉移嗎?

夫妻離婚打離婚官司能查到財產轉移嗎?

一、夫妻離婚打離婚官司能查到財產轉移嗎?

夫妻離婚打離婚官司是能夠查到財產進行了轉移的情況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或一方偽造債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相關內容拓展

在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中,絕大部分案件都涉及財產的紛爭。這些糾紛產生的原因在於夫妻雙方不僅僅對於分配的方式,而且對於共有財產的數額,雙方的認識也存在著很多的分歧。而造成對共有財產份額產生分歧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一方或雙方對財產進行了惡意的轉移。生活中經常存在的情況是,夫妻一方起了離婚之意時,對方還毫無察覺。

這樣的情況,使得一方有條件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大肆轉移共同財產,或惡意創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到離婚時,對方才驚覺共有財產已經被轉移了,但此時再想獲取一方惡意轉移財產行為的證據時卻相當的困難,因此只能自己吃啞巴虧了。

新《民法典》明確的規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義但形成婚外同居關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一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的規定予以制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或一方偽造債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離婚時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財產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財產,這是對離婚隱匿財產行為的一種處罰。而對於離婚後發現對方有隱藏財產的行為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因此,離婚前轉移財產,離婚後可以要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須注意是在發現轉移財產事實後的兩年內起訴,否則超過兩年,法院就不會受理。

夫妻在打離婚官司的時候,發現其中一方有轉移財產的情況,並且被認定為是在隱瞞、欺騙、目的不純的而已轉移的情況下進行的財產轉移的,可以認定為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要求法院對於共同財產重新進行分割,同時可以要求分割到更多部分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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