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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婚後財產公證

什麼是婚後財產公證

什麼是婚後財產公證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婚姻越來越沒有安全感,很多人在婚後為了保障日後的財產利益,對婚後的財產也進行公證。婚後財產公證的法律依據在於,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拘束力。可以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婚前和婚後財產歸屬,無論是否進行公證,均是合法有效的。婚後財產公證與婚前財產公證一樣,針對的是夫妻為了確定個人財產的歸屬,請求公證部門辦理婚後財產公證,證明婚後財產屬於個人支配的財產的活動。辦理婚後財產公證還得注意,必須是合法的夫妻雙方,必須是自願對婚後財產達成約定,必須親自去辦理,財產約定的內容還必須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不能有損害第三人或國家利益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9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拘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標籤: 財產 公證 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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