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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財產過戶費有哪些?

離婚判決財產過戶費有哪些?

離婚判決財產過戶費有哪些?

一、離婚判決財產過戶費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由於離婚造成的房屋產權過戶,也就是房屋共有權的變動,是不需要繳納交易稅費的。但是需要繳納以下手續費:

1、析產公證費用(500-800元):沒有離婚判決書的話需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果有判決書則不需要此流程;

2、析產登記手續(50元);

3、取證(5元)。

二、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影印件一份。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影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檔案,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檔案;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檔案。

離婚後夫妻雙方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有效的分割,在分割後涉及到需要過戶的固定資產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過戶,需要明確的是,因為共同財產分割並不涉及到正常的商業行為,只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財產贈予,所以是不需要交納交易稅的,但必要的工本費和印花稅也是需要交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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