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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私車辦公事出了事故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呢?

開私車辦公事出了事故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呢?

開私車辦公事出了事故由誰承擔賠償責任呢?
律師解析:從私車公用的執行利益上講,執行利益歸屬於用人單位;從執行支配上講,處於履行職務或者完成任務過程中的、駕駛私車的職工是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支配的,車不能自行,是被管理支配的人又管理支配了車。
因此,根據以報償責任和危險責任為基礎而成立的執行支配與執行利益學說,私車公用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責任主體顯然是用人單位。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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