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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方怎麼向對方索賠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麼向對方索賠

一、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後,雙方可以自行調節,調解順利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後,案件終結。
二、交通事故賠償雙方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可提起訴訟,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式:
進入訴訟程式得收集相關賠償證據,製作證據目錄,並起草起訴狀,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一般不當庭宣判,會在開庭後的一段時間內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如雙方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
判決生效後被告履行賠償義務,若被告不履行賠償義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屆滿後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交通事故受害方怎麼向對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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