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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辦理了取保候審又是醉駕怎麼處理

醉駕辦理了取保候審又是醉駕怎麼處理

醉駕辦理了取保候審又是醉駕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醉駕辦理了取保候審又醉駕的,公安機關會向檢察院申請撤銷取保,執行抓捕還押,並申請執行逮捕,對於兩次醉駕的可以合併處理。
根據法律明文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構成了危險駕駛罪,應當處拘役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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