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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遺囑見證人找誰

代書遺囑見證人找誰

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年滿18週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嚼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應有兩人以上見證人在場,且見證人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無利害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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