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證明需要怎麼辦理
-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1.04W次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hunyin/jiashijieda/7oxov.html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