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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欠款父母有沒有責任還

子女欠款父母有沒有責任還

子女欠款父母有沒有責任還
律師解析:子女如果成年的話,則在外面的欠債,父母是沒有責任償還的。
但如果此時子女尚未成年的話,則父母就需要承擔責任了。
一個年滿18週歲,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就是一個獨立的成年人,對於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以,只要子女健康、正常且年滿18週歲,他們在外面借錢時,父母沒有給他們做過擔保人,他們都應該自己償還,父母沒有義務替他們償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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