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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簽訂後財產是否可以重新分割

離婚協議簽訂後財產是否可以重新分割

可以。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1、當事人如果採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與對方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可以申請法院變更或撤銷。
2、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自發現起2年內請求法院再次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簽訂後財產是否可以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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