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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立案後多久開庭

財產分割立案後多久開庭

財產分割立案後一般一個月左右開庭。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相關法律的規定,立案以後,人民法院要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在收到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然後人民法院要在收到答辯狀的五日內傳送原告,要組成合議庭或確定獨任審判員。同時原被告還需要協商或人民法院指定舉證時限,一般會在三十日左右,且舉證期限最多可以延長兩次。而且開庭前可能會安排證據交換。一個案件需要開幾次庭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主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是否屬於重大、疑難案件,應以查清案件事實為準。因此,財產分割立案後開庭時間會隨情況而變化,實踐中一般一個月左右。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財產分割立案後多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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