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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詐騙和電信詐騙

金融詐騙和電信詐騙

金融詐騙和電信詐騙

經濟仲裁是一種和平解決經濟糾紛的方法,指經濟合同的當事人雙方發生爭議時,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自願將爭議的事項或問題提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專門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由其作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採用仲裁的辦法解決國內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一切爭議。在我國一般只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仲裁委員會。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金融詐騙罪和電信詐騙區別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則應以詐騙罪共犯論處,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罪如果事前知情,並參與了詐騙活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拘役。《刑法》,數額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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