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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汙染責任法汙染環境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環境汙染責任法汙染環境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環境汙染責任法汙染環境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環境是人類以及其他生物賴以生存的基礎,我們都處於生態環境中,若環境被嚴重汙染,則地球上的許多生物都會面臨著滅絕的威脅。因此,為了加大對汙染環境行為的打擊力度,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並頒佈施行了環境汙染責任法。那麼,根據該法汙染環境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什麼是環境汙染責任

(一)汙染環境的定義

環境汙染責任是指汙染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義務,以作為或者不作為方式,汙染生活環境、生態環境,造成損害,依法不問過錯,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法律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

(二)環境汙染責任歸責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

(三)環境汙染責任構成要件:

1.須有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的環境汙染行為:

A.作為和不作為;

B、包括生活環境汙染和生態環境汙染。

2、須有客觀損害事實:

A、《環境保護法》規定為“造成他人損害”

B、《民法典》規定為“造成損害”。

3、須有因果關係:

A、實行推定因果關係規則;

B、只要證明企業已經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質,而公眾的人身健康在排汙後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這種危害是由該排汙行為所致。

二、環境汙染責任承擔

(一)因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汙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1、兩個以上汙染者汙染環境:汙染者承擔責任的大小,根據汙染物的種類、排放量等因素確定;

2、因第三人的過錯汙染環境造成損害的:

A、被侵權人可以向汙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

B、汙染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二)環境汙染責任方式:

1、《環境保護法》、《水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環境保護法律規定環境汙染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

A、排除危害;

B、賠償損失。

2、《民法典》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6)賠償損失;

(7)賠禮道歉;

(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三)環境汙染責任免責事由:是指環境法所規定的在因環境汙染侵權致人損害時加害人可以承擔民事責任的事由:

1、不可抗力:

A、不可抗力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B、對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時採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損害。

2、被侵權人過錯;

3、其他免責條件。

(四)環境汙染責任的訴訟時效

1、因環境汙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

2、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汙染損害時起計算。

(五)環境汙染責任的具體型別:

1、轉基因農產品汙染侵權行為;

2、水汙染侵權行為;

3、大氣汙染侵權行為;

4、固體廢棄物汙染侵權行為;

5、海洋汙染侵權行為;

6、能量汙染侵權行為;

7、有毒有害物質汙染侵權行為;

8、環境噪音汙染侵權行為;

9、生態損害責任。

且適用無過錯原則,因為保護環境使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我們有責任保護地球。在我們發現周圍有汙染環境的現象時,應及時向相關國家部門舉報,經審查確實存在汙染現象的,行為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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