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協議證明的法律特徵
-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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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協議證明的法律特徵:
(1)解除以有效協議為標的。
(2)必須具備解除的條件。
(3)原則上必須有解除行為。
(4)使協議關係消滅。
(5)我國法律對協議解除溯及力的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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