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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田與承包土地

責任田與承包土地

責任田與承包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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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田被徵用怎麼補償

村集體沒有徵地的權利,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檔案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並且要在徵地範圍內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戶的知情確認權,否則屬於程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著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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