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 保監會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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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交強險賠償規定有什麼呢?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被保險的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對此,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了賠償範圍和現行賠償限額:(一)死亡傷殘限額110000元;二醫療費用限額10000元;(三)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限額100元。-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xoxrx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