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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離婚訴訟管轄如何確定

涉外離婚訴訟管轄如何確定

涉外離婚訴訟管轄如何確定
涉外離婚訴訟管轄如何確定
涉外離婚訴訟管轄權應以“原告就被告”作為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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