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民事糾紛什麼程度能達到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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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什麼程度能達到拘留?,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民事糾紛以下程度能達到拘留:1、民事糾紛調解過程中當事人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
2、在法院開庭審理民事糾紛時當事人有作偽證、衝擊法庭、妨害證人作證、隱匿轉移被查封、扣押財產、阻礙法院工作人員執行公務、逃避執行等行為;
3、在民事糾紛處理過程中,當事人有過激行為,觸犯了刑法。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違反法庭規則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對鬨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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