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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履行對合同的效力的追認

實際履行對合同的效力的追認

實際履行對合同的效力的追認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的情況有哪些
很多,例如在合同中,如果簽有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的字樣,但沒有因此協議出約束措施條款,這種沒有實際履行的合同,嚴格來說是沒有生效合同。也不會產生什麼不好後果。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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