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離開住所地如何確定管轄 法律 關注:3.58K次 離婚訴訟案件當事人離開住所地如何確定管轄⒈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⒉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離婚 案件 住所地 管轄 訴訟 婚姻家庭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wdpry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