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一年內 法律 關注:1.28W次 商標一年內可以連續轉讓嗎可以,轉讓一次交一次錢,辦一次手續。目前,商標轉讓並無明確的次數限制。《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標籤: 強制措施 刑事辯護 強制執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wd07y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