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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書離婚去民政局

調解書離婚去民政局

調解書離婚去民政局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著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型別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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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離婚調解書可以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嗎

婚姻登記部門只受理協議離婚,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沒必要換成離婚證,婚姻登記部門也不能將其換成離婚證。由法院下發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與民政部門所頒發的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持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者,不需要再換成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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