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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證有用嗎

合同公證有用嗎

合同公證有用嗎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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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做公證有用嗎

辦理購房合同公證是當事人自由協商的選擇,法律對此沒有做出強制性規定,而不辦了購房合同公證,其實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不會造成什麼影響的。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准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臺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宣告、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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