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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天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多少天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多少天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多少天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1、30天內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根據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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