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傳喚時是否已經立案
- 法律
- 關注:1.29W次
刑事傳喚時是否已經立案
傳喚之前不一定先需要立案。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傳喚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有計劃進行,及時處理案件,傳喚必須使用法定的訴訟文書,即傳喚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tw/guwen/falv/v157j6.html